2007年8月14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电话交错友 险遭色狼辱
阮莹 任金森

  8月10日,涉嫌强奸罪(未遂)的蔡某和郑某被台州市路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。
    郑某把手机入了中学生网,常乱拨号码聊天解闷。一日,他拨到职高女生李某的电话,聊得很投机。5月2日,郑某邀李某来路桥见面。郑某、蔡某与李某玩了一天后,前往宾馆小憩。没想到,郑、蔡却想强奸李某。李某假装应允,谎称要洗澡,躲在卫生间里打“110”报了警。郑某、蔡某被民警抓获。